求是讲座|汤姆•克里斯滕森:“危机管理——构建治理能力与提升治理合法性”
2022年4月26日,我院通过视频会议平台举办了求是学术讲座第199讲暨“公共管理理论”前沿系列讲座第二讲。挪威奥斯陆大学政治学系终身教授、我院特聘教授、挪威国家科学院院士汤姆•克里斯滕森(Tom Christensen)作了题为“危机管理——构建治理能力与提升治理合法性?”的讲座。马亮教授主持讲座,来自院内外的200余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。
在讲座的引言中,克里斯滕森教授就如何提升危机管理能力提出了五大核心问题:哪些是危机管理的核心概念?跨区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危机治理和复杂棘手问题的特殊挑战是什么?治理能力和合法性的内涵?中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案例?危机管理的方法有哪些?
第一个核心问题,对于危机管理的核心概念,主要包括如下方面:
第一,什么是危机?他认为危机是“一个社会系统的核心价值或保护生命安全的功能受到了威胁的情况”。在此状况下,我们需要在不确定中采取紧急行动。我们对危机的感知带有主观因素,危机的发生也是非常规、不确定的,而且结果可好可坏。
第二,他阐述了危机管理的定义:危机管理就是在危机状态下系统地处理危机。在关口前端,缓解并消除危机带来的威胁,或者降低威胁演变为危机的可能性;在应急阶段,加强危机准备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,或者进行意义建构;在善后阶段,从危机中恢复、反馈和学习。
第三,他分析了危机的类型:天灾还是人祸(后者比前者更容易预防)?有意还是无意的?常规(重复)或异常(独特)?危机是否可预测?对其施加影响的可能性?
第四,危机如果被视为复杂棘手的问题,具有什么特性呢?结构和处理的复杂性;定性与解释的模糊性;不同情况下的理解偏差;跨域危机:当问题结构不遵循现有的组织结构则难以应对复杂性问题;脆弱性增加。
第五,针对以上危机特性的问题,我们需要提高治理能力。本质上来说,就是探析如何有组织地使用资源,我们应当具备分析能力,即理性计算的能力,通常由专家来完成;监管能力,即保有政治敏感度和调控的能力,以避免或处理危机;协调能力,即促进各方协作,使参与者能够一起工作,以预防或处理危机;交付能力,考量一个系统是否能够在危机期间提供基本服务。能力不仅是正式的安排,而且还需要不断付诸于实践。
第六,他谈及危机治理的合法性,这是基于普遍或特定的信任和支持。第一是输入的合法性,要注重如何获得合法性,明确处理危机的政治过程的特征是什么?参与质量和响应能力如何?公民的偏好有哪些?第二是过程的合法性,实现行政过程中的合法性:内部工作的特征是什么?公正、公平、法治、专业、透明度如何?第三是输出的合法性,阐明治理效果的合法性:包括政策内容、使用的手段和措施、问责等要件。
第七,他说明了危机绩效治理能力,需要解决的是客观和主观评价的关系问题。治理能力和行政行为之间的匹配或是不匹配,以及公民的期望将影响社会对危机管理绩效的看法,这在面临跨域危机管理时较为重要,因为独特、不确定的危机会成为焦点。
第八,他总结了危机管理的分析模型,如图所示:
对第二个问题,他探讨了跨区域、跨部门、跨层级危机治理,复杂问题的特殊挑战以及应对,包括注重分析专业化和协调问题(主要是纵向-横向、内部-外部挑战)和应对协调上的挑战(重叠与隐性、积极与消极协调)。而且应当将过程与结果并重,建立层次结构和网络,讲求领导机构方法,促进专业协调。
对第三个问题——治理能力与合法性之间的内涵问题,他认为能力和合法性相互影响,要达到安全与自由之间的平衡,重点考量如何建立一个更负责任的政府,在绩效方面与公民有效地联系起来,以便为公众的利益服务。
对第四个问题,中国危机治理中的经验与教训,他列举了一些案例。一是2016年河北洪灾,主要的不足是信息、预防和纵向协调存在问题,但是未能处理;二是2015年北京空气污染红色预警,尽管纵向协调和监管措施有力,但是机构间协调薄弱,这是一个观念或文化问题;三是2015年天津港爆炸事故灾难,虽然处理过程中横向特别是纵向协调增多,但是问题在于预防危机的责任模糊,而且专业知识方面有所欠缺,导致重大损失。四是2012年北京暴雨,专家警告未在纵向和横向中传播,信息闭塞,缺乏市民的信任。
针对最后一个问题——应急管理的方法有哪些?他提出一个以组织理论为基础的方法以开展危机管理:组织结构尤为重要,要做到专业化和协调并行;同时处理好文化、传统和机构的问题,全面分析社会现状,了解危机的经常性与复杂性、不确定性和模糊性等情况,促进在各个阶段实现全方位的专业应急处突。
推荐阅读材料
[1]Boin, A. and Lodge, M. (2016), Designing Resilient Institutions for Transboundary Crisis Management: A Tim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. Public Administration, 94: 289-298. https://doi.org/10.1111/padm.12264
[2]Christensen, T., Lægreid, P. and Rykkja, L.H. (2016), Organizing for Crisis Management: Building Governance Capacity and Legitimacy.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, 76: 887-897. https://doi.org/10.1111/puar.12558
[3]Tom Christensen,Liang Ma. Coordination Structures and Mechanisms for Crisis Management in China: Challenges of Complexity. Public Organization Review 20, 19–36 (2020). https://doi.org/10.1007/s11115-018-0423-9
往期推荐
供稿:边策
编辑:曾桢
人 大 公 管
中国公共管理教育与研究引领者
欢迎关注
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
公众号
http://spap.ruc.edu.cn/